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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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8-01-12    作者:徐贵才
        1月10日,会泽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次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祖铭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良开、徐波、胡家兴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勇,县人民法院院长段玉波,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缪应乾,县人大常委会保留正县级待遇领导杨文荣、保留副县级待遇领导杨明钟、李开明、杨万斌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县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听取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说明、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材料说明;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说明;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表彰2017年度代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会泽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勇对需提请本次会议任免人员提名及情况介绍;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对需提请本次会议免职人员提名及原因说明。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唐金文公布了拟任命人员的法律知识考试成绩。拟任命人员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了面。
        会议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会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的决议(草案)、《会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的决议(草案)、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及有关材料说明(草案)、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会泽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草案)、关于表彰2017年度代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人大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的决定(草案)、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会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决定任命张建平为会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二年),决定免去李炳辉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刘宏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陈行云的县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张惠英、高明向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罗辛宇的县人民法院者海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保榕梅、张迪、李燕、徐云、姚玲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柳堤的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卢瑩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安文早、杨振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祖铭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向宪法进行任职宣誓,并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