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举行4月集体学习活动
4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4月集体学习活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祖铭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刘祖铭传达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精神,彭权坤传达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做好党员徽章制作、佩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法工委主任唐金文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
会议指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是一个高举旗帜、坚定方向、彰显法治、展现担当的好报告,是一份政治站位高、民生温度高、工作实效高、思想性指导性都很高的好报告,是一个法治特色明、为民情怀深、责任担当强、工作举措实的好报告,是一份有深切政治情怀、法治情怀、人民情怀的好报告。
会议要求,要学用结合,不断开创县乡人大工作新局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并将其作为引领我们工作的行动指南,以新境界、新思想来指导我们的工作,在中共会泽县委的坚强领导及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及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把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精神实质,贯穿于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开创新时代会泽人大工作新局面。
会议强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清当前“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增强“扫黑除恶”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工作新常态、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举措,紧紧抓在手上,深入推进下去,切实抓出成效,积极回应群众期待,为全县进一步革弊立新、激浊扬清,开创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作出应有贡献。
刘祖铭在讲话中指出,要继续坚持每月月初集中学习制度,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加强学习,营造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更浓厚的学习氛围,在内容上多学习宪法法律和中央文件原文,学深悟透;在形式上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学,认真思考;在行动上要学以致用,把落脚点放在谋划工作上,认真落实。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明东、彭权坤作中心发言。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胡家兴,县人大常委会保留正县级待遇领导杨文荣,保留副县级待遇领导杨明钟、李开明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波应邀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