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环保报告
5月27日,会泽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会泽县环境保护局负责人陈文宝向大会报告县人民政府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这是新环保法实施后,政府职能部门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保护工作。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今后,县人大常委会将每年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将其作为每年例行开展的监督工作。
数据:
县环保局负责人陈文宝介绍,2016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均为优良以上,优良率96%。3个国控、省控和3个市控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为100%,其中:Ⅰ类水质断面0个、Ⅱ类0个、Ⅲ类6个、Ⅳ类0个,劣Ⅴ类0 个。2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达二类区标准,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2016年,会泽县加强环境法治建设,严格执法监管。在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期间,先后对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6件、责令改正5件,行政处罚1件,对4家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取缔,2家企业进行停产治理,2家企业限期搬迁,2家企业限期拆除。全县共查处16起环境违法案件,其中:责令改正2起,限期整改9件,行政罚款案件4起,罚款金额10.4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1起。依法开展排污费征收稽查工作,全年征收排污费187.9264万元。建成瑞通机动车环保检测线1条,淘汰黄标车226辆,完成1户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建成空气自动站1个。完成会泽县者海“大渣堆”东侧、南侧柔性垂直防渗等工程,处置历史遗留堆存废渣150万吨,进入削坡平整覆土绿化阶段。
2017年会泽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中,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是前提,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推进牛栏江、以礼河等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出入境断面水质监控,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继续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开展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系统建设,建立污染天气会商制度,开展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源解析工作,继续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措施落实,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认真落实《曲靖市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完成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及重点治理区划定,开展保护优先区及重点治理区环境加密调查,实施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在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加快推进会泽县者海镇“大渣堆”整体封场、覆土绿化进度;认真实施会泽县者海镇蚂色卡阿依卡片区耕地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和者海镇耕地土壤安全利用与修复试点项目一期工程。
困难:
报告指出,近年来,社会公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诉求越来越高,对环境风险容忍度越来越低。但与群众的期盼相比,我县在生态环境安全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突出;二是环境质量改善任务重。城乡环境治理基础设施与人口规模、污染物排放量不匹配,城镇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管网老化、雨污分流不彻底,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缺乏,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直排问题突出;三是区域性污染防治工作难度大。会泽段地处小江地震带和泥石流滑坡区,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区域内工业分散,产业结构不合理,多数企业能耗高、污染排放总量大。历史性环境遗留问题突出,重金属污染防治任务艰巨。者海镇、矿山镇等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污染严重。生态建设欠账多,矿山、非煤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不到位,植被破坏、山体塌陷、水土流失、石漠化等自然生态问题日趋严峻。经济增长对资源和能源的依附程度高,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四是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仍然较多。农村面源污染点多面广,逐年加剧,需全面整治。但防治资金缺口大,综合整治困难,取得成效不明显;饮用水源保护区径流区较大,涉及农业活动范围较多,给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带来了较大困难,水源保护区环境治理投入不足;生态环境修复任务艰巨,受高寒山区特殊气候影响,会泽县境内石漠化、生态退化情况较为突出,生态环境修复较为困难。
建议: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为加快会泽环境质量改善,县人大常委会建议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出一条绿色发展之路。
建议会泽县今年要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检测水平,建立环境检测及重要环境问题向公众发布制度,加大投入,促进企业节能减排等。
同时,加强对危化固废、工业企业的环境隐患排查,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处置应对。科学划定我县重点生态功能区、敏感区、脆弱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现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此外,要转变执法理念,丰富执法手段,严格环境执法,提高环境执法的威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