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水污染治理,促进水环境改善
发布日期:2018-10-31 作者:周慧芬
——会泽县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纪实
2018年9月28日,会泽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县环保局局长代表县人民政府向与会人员作了关于办理会泽县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县人大常委会聚焦水污染问题,推进水环境治理的监督, 在政府各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达到了凝聚共识、推动工作的目的。
会泽县名即包含“数水交汇”之意,境内水资源丰富,江河湖泊众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全国一样面临着较严峻的污染形势。加强水污染治理,提升水环境质量,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实践,更是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在《水污染防治法》第二次修正并颁布实施半年之际,会泽县人大常委会把该部法律的贯彻落实情况列为2018年监督工作重点之一,成立执法检查组,从6月中旬到7月上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对该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
鉴于《水污染防治法》涉及部门广、牵扯面大、新增内容多的实际,为提高监督实效,此次执法检查采取法律考试、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建议等方式进行。常委会相关委室提前搜集、整理、印制相关法规政策资料,分发各检查组成员认真学习;另外组织县环保、国土、农业、林业、畜牧、工信等相关部门领导、执法人员及业务负责人共57人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在此基础上,检查组深入到各乡镇、企业及主要江河湖渠重点部位,实地查勘走访、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检查期间,县常委会主任刘祖铭亲自率队到新街、待补等重点部位,对主要水源地的保护及城乡人居环境质量进行了检查了解。在全面了解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检查组形成检查报告经主任会议讨论修改,于7月27日提交第十四次常委会审议,与会人员针对该部法律在会泽县境内贯彻实施存在的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最后形成五个方面的审议意见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落实。
一是深化认识强领导。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理念,提高《水污染防治法》学习、宣传、贯彻的主动性,强化政府的执法主体地位,切实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把法律法规的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的各个环节。
二是多元投资建机制。要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群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多形式筹集资金,建立长效管理制度,探索群众适当交纳环境维护费用的有效机制,强化群众环境主体意识和管理上的责任意识,解决环保设施及环境维护可持续投入的问题。
三是部门联合强治理。要建立水污染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果;要建立重大项目建设信息沟通联系制度,系统谋划,科学决策,统筹考虑各块建设管理使用的矛盾,确保各项生态环境项目的建设和管理高效进行。如义通河治理涉及部门多,牵扯面广,地段特殊,关注度高,应统筹谋划,科学论证,寻求兼顾各方面矛盾可操作的方案从根本上保护治理,不能各自为政,见子打子。
四是重规强管提水平。要将水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各项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充分考虑水环境维护及污染治理,实现企业、厂矿、集镇、村庄污水排放科学有序,有害废水依法收集处理,从根本上减少污染;要对农村建房中水冲厕等排污设施要有强制性标准并严格监管按标准使用,集中安置点建设要按环保要求配套完善水污染处理设施,避免生活污水直排,对主要河流沿线的污水排放要严格监管,对经营性企业排放不达标且整改不力的,要限期关闭;要分析总结现有环保设施建设和管理使用的利弊,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探索环保设施建设和管理使用模式,力求体现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生态环保、便于管理,高效发挥作用的原则,提高管理使用效率;要研究制定可操作的面源污染防治措施并广泛推广,实现源头上的污染控制;要加强对湿地的保护管理,明确部门职责,严格禁止各类侵蚀破坏湿地的生产生活行为,依法追究违法责任,充分发挥湿地净化水体涵养水源的作用,促进水污染治理;要加强对可能构成潜在环境风险的如水生生物引进繁殖、鱼虾放生等行为进行监管控制,从源头上防止不可预测的隐性生态灾难的发生。
五是广泛发动众参与。要通过村规民约、互联网、学校、绿色乡镇(社区、学校)创建等平台,提高法规政策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提高社会公众依法保护水资源环境的意识,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不仅是作为公民守法的需要,也是提升生产生活质量的需要,树立维护水环境质量的自觉性;要强化环境科普知识宣传普及,提高社会公众使用处置各类生产生活资料的科学化水平,减少垃圾,减少污染;要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通过爱心超市等方式从根本上促进废弃物回收利用,减少污染;要建立环境违法行为公开和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人人行动维护环境安全和质量提升。
《审议意见》交办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会泽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并按照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状要求,将各年度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逐层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具体工作中,把水污染防治与脱贫攻坚、城乡人居环境提升改善、农业产业化推进等项工作有机结合,全面落实河长制,大力整治城乡人居环境,加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多管齐下推动《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是科学规划,严格水资源保护管理。出台《会泽县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实施办法》,启动23个乡(镇、街道)25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会泽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报告》评审报批,实现了对主要饮用水源地的科学规划。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并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县级备用水源地建设,对保护区内一切违背水源地保护的建设和生产行为进行严格的排查和监测,对各类污染源进行控制;提高处置各类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能力,保障居民饮水安全;研究制定县城区饮用水源间巡查方案及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应急预案,完成会泽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划编制,严格执行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确保了毛家村水库保护区范围内没有工业污染源,也没有集中式的畜禽养殖污染,金钟龙潭饮用水源地周围50米范围内无污染源,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水质标准及饮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
二是健全机制,河长制责任层层落实。制定《会泽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意见》、《会泽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河长,将全县323条河流,58条渠道,35座水库,24座塘坝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启动19个乡(镇、街道)37个河、库、渠河段清淤、河道治理、水系绿化,对全县中、小型水库确权划界,依法对占用河道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城市周边15条主要河道进行清淤,把重点河流周边生态公益林纳入重点公益林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确保河流水系环境质量有效提高。
三是强化监管,重点行业污染有效控制。完成会泽县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34个重点项目顺利完成减排任务,指导会泽工业园区金钟—五星轻工业片区的12户企业对产生的污水自行处理达到城市污水排放II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收集至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启动金钟绿色食品加工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建设,组织16户列入曲靖市重点排污单位的企业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对20家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备案,督促驰宏公司等重点企业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督促27家医疗卫生机构安装了污水处理系统,由县卫计局与会泽滇北工贸有限公司、银发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协议》,将县域内医疗废物交企业统一收集处置,杜绝医疗废物污染环境及流出外地。
四是加大建设,城乡两污治理设施逐步夯实。启动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完善工程,完成通宝路东延线、龙潭街南段、瑞丰路、秋成街、泽惠路等五条市政道路及文笔街、龙泉北路、以礼大道、钟山路等路段污水管安装,启动义通河南岸截污工程,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率达到82%;各乡镇结合脱贫攻坚及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的实施,启动污水处理项目建设6个,垃圾处理项目建设8个,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完成八个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程,建成沤肥池280座,完成102座公厕建设,建成垃圾收集池(房)633座,建成污水管道17.32公里。
五是综合施策,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通过开展化肥减量控污,调整化肥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节水农业、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开展病虫害绿色统防统治、农药废旧瓶(袋)统一回收集中填埋焚烧、残膜回收等措施缓解农业面源污染;编制《会泽县畜禽养殖禁养区整治方案》,对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进行全面整治,建成配套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养殖场9个,改造提升规模养殖场20个;将牛栏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沿江左右岸50米范围内和毛家村水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列为禁止养殖区;将全县5个有饮用水功能的大、中型及小二型水库划定为限制养殖区,采取循环底排水增氧机械增氧、高度重视投喂方式、降低饵料系数、施用微生物制剂降解氨氮、收集底排废物集中处理、使用绿色水产药品、稻渔综合种养等技术手段,实现水域生态环境的有效控制与优化。
六是联动执法,违法行为有效打击。结合“清废行动2018”专项行动的开展,环保和水务两部门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件,拆除占用河(库、渠)违章建筑235处,对田坝乡卡竹河道内违章建筑物实施了强制拆除,对8名当事人违法占用河道建设建筑物一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对地处毛家村库区上游,群众反映强烈的会泽天邦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的养殖行为进行取缔。
此外,县人民政府还成立湿地调查领导小组,对湿地资源进行调查并以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开展了对湿地的保护工作。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全县水环境污染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水环境质量有效提升。监测显示,境内地表水水质达Ⅲ类标准以上,水质良好,1个国控、3个省控和3个市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25个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均满足Ⅱ类水域功能要求,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以上监督工作的开展及报告情况全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在接受社会监督的同时,起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的作用。下步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跟踪落实,促进环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更好的实施,为建设天蓝水清宜业宜居的新会泽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