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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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8-08-02
县人民政府:
    6月15日至7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7月27日,会泽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自2017年9月1日启动火葬区火化工作以来,县人民政府精心组织,认真研究,狠抓落实,以“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的措施”强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工作中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机制建立、宣传氛围良好、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抵触状况得到改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群众观念难改变,配套政策不完善,建设管理不规范,市场监管有差距,补助兑付不及时,配套设施不健全等。
    鉴于以上情况,为更好地做好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抓制度,重引导
    一是县人民政府要在原有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最近中央有关殡葬改革的政策、即将修改下发的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及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认真调查研究,在不违背上级政策的前提下,结合会泽实际,完善出台《会泽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在下发执行前,要采取召开听证会或座谈会的方式,充分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形成条款准确、措施完备、操作可行、符合实际的实施细则,为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要加强公墓管理制度建设,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职能部门要积极引导各村(居)委会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出台公墓管理办法等村(居)民自治管理制度,由村(居)民按照制度进行规范管理。
    二、抓宣传,治源头
    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微信短信等新媒体,通过文化下乡、文化大篷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大力宣扬党员干部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实行火化、生态安葬等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大力倡导殡葬新观念、新风尚,引导群众破除封建迷信和丧葬陋习,自觉进行殡葬习俗改革,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要建立完善农村红白理事会章程,大力依托农村红白理事会,按照章程办事,提高村民自治能力,推进移风易俗基础性工作,引导群众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同时,将殡仪馆、公墓管理及红白理事会有机结合起来,开展殡葬“一条龙”服务,规范办事,减轻群众经济负担,树立文明殡葬新风。三是要加强对殡葬司仪人员的教育引导,通过这类人员的影响,倡导厚养薄葬、节俭办事、文明祭扫的新风尚。四是要严格落实好惠民政策和奖补制度,及时兑付补助资金,对殡葬改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五是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对国家公职人员要进入当地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或到外地公墓安葬的,要结合实际,不宜强制要求必须进入县级经营性公墓安葬,对非国家公职人员要进入县级经营性公墓安葬或到外地公墓安葬,不应强制干涉,在兑付丧葬抚恤费或丧葬补助时,只要丧属提供火化证明和进入公墓安葬的证明即可兑付。
    三、抓规划,强监管
    一是要合理规划公墓建设。县政府要将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县城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纳入县城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对会泽人口进行全面预测评估, 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态发展、乡土文化、人文关怀等因素,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方便群众,降低建设成本。同时,要加快村级公墓建设力度,对已划为火葬区的行政村,在建设乡级公墓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乡级公墓的容量,认真研究远离乡级公墓的行政村建设村级公墓的必要性,整合几个村的建设经费进行联建,方便群众祭扫。要根据地区情况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塔等骨灰存放设施,适当考虑规划建设少数民族公墓,探索推进土葬改革区遗体公墓建设。公墓建设要严格报批制度,对选址不合理,建设成本较高,墓穴容量不大的坚决不予审批。二是要合理划定火葬区。对人口较为集中、交通便利、土地较少的土葬改革区的行政村,要逐步划为火葬区,全面实行火化入公墓安葬,对暂不适宜划为火葬区的行政村,要规范设置遗体公墓或规定区域,引导群众在遗体公墓或规定区域集中安葬,鼓励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三是要加大公墓的监管力度。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职责监管,对不按规定进行经营性公墓预售、炒买炒卖、私自转让、买卖、私定价格,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经营性收费等不正当行为的,相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妥善处理,保护群众的正当权益。要适度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对经营性公墓实行政府定价指导,限价消费,充分体现殡葬改革公益性特点。要监督施工单位或管理方严格执行建设标准,规范墓碑样式,顺序选择墓穴,严禁乱埋乱葬,严禁立坟头,严禁修建超大墓、家族墓和豪华墓。加强入葬公墓流程监管,确保公墓安全完整。合理划定节地生态安葬区域,统一安葬标准,科学有序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四是要强化服务监管。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并接受群众监督,服务人员要树立“丧属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以优质的服务赢得良好信誉。相关部门要规范殡仪车辆、丧葬服务管理,定期不定期抽查、暗访殡葬服务单位,坚决纠正乱收费、随意调整价格、不文明服务等行为。
    四、抓治理,重执法
    一是要加强殡葬改革执法队伍建设,整合县内执法力量,建立健全殡葬执法队伍和工作机制,严格依法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对乱埋乱葬、薄养厚葬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避免出现“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发生。要加强对丧葬服务行业管理执法力度,坚决取缔火葬区、“三沿六区”生产、销售棺木、墓碑等土葬用品的行为,严肃整治丧葬品市场,严厉打击“黑殡仪车”私拉遗体行为,坚决打击殡葬司仪人员利用封建迷信牟取暴利和各种非法经营丧葬品行为。二是要强化信息跟踪力度。要进一步发挥殡葬管理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报送本区域居民死亡情况,协调丧属办理遗体安葬、火化及骨灰安葬等事宜,相关部门要及时兑付信息员跟踪处置费,提高信息员工作积极性。三是要加大“三沿六区”的治理力度。要严格按照《会泽县“三沿六区”殡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司其职,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墓主直系亲属采取植树遮蔽、生态改造、搬迁、平整等措施,全面治理“三沿六区”视野范围内的裸 露坟墓,认真开展活人墓整治行动,确保“三沿六区”殡葬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五、抓统筹,推进度
    一是要多方筹措整合建设资金。公益性公墓建设应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体现公益福利性的原则,可采取以奖代补、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等方式筹措资金,因地制宜,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村级公墓建设,为全面铺开殡葬改革工作打牢基础。二是要加快公墓配套设施建设进度。要加大资金整合,积极推进殡仪馆、公墓牌坊、管理用房、焚烧炉、垃圾池、公厕、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进度,要适当扩宽进入公墓的道路,加快道路硬化、油化建设,在坡大弯急的地方设立标识标牌和安防设施,提醒群众注意出行安全,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以上审议意见请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于2个月内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