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徐洪仙等四位同志辞去会泽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5-15
(2019年5月13日会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会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会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徐洪仙、陈敏、孙金良、丁俊,因调入行政机关工作,本人请求辞去会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决定接受徐洪仙、陈敏、孙金良、丁俊辞去会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会泽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会泽县人大常委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