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邓云梅同志辞去会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会泽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邓云梅同志辞去会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职务的决定
(2026年4月20日会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邓云梅同志申请辞去会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参照省、市人大相关规定,决定接受邓云梅同志辞去会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并报会泽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编辑:陈荣秀 校对:毛清华
审核:潘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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