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梅等六位同志辞去会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会泽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陈梅等六位同志辞去会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 定
(2026年4月20日会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陈梅、邓云梅、黄兴稳、陆平、夏德方、朱培坤六位同志分别申请辞去会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接受陈梅、邓云梅、黄兴稳、陆平、夏德方、朱培坤六位同志辞去会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会泽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编辑:陈荣秀 校对:毛清华
审核:潘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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