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检察院毒品案件现状分析及对策初探
一、基本情况
2013年至2016年会泽县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毒品犯罪案件116件136人,其中2013年22件28人,2014年32件35人,2015年34件37人,2016年28件36人,涉及罪名主要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毒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对比2010年至2012年的受理数有大幅度上升。
二、案件特点
1.毒品犯罪发生地相对集中,多为经济发展较好的乡镇。通过对四年案件分析可见,在县城及城郊的毒品案件发生率最高,高达49%。者海、迤车、乐业、娜姑所占比例均不大,但对比其余没有毒品犯罪发生的乡镇仍然较为可观。其中老厂乡涉及毒品犯罪案件较为单一,均为老年人种植毒品原植物。这些毒品案件均发生在县城所在地及周边城乡结合部,经济发展较好的乡镇中心地区。另外,通过高速公路查缉的过境运输毒品案件所占比例为21%,这些毒品的去向主要为重庆、四川、陕西、武汉等地,其中以四川居多。
2.毒品交易地的选择多为人口密集,流动性大的地点。以毒品犯罪发生率较高的会泽县城为例,交易双方除了选择家中或出租房、宾馆、西花园这些相对固定交易地点,还会随机选择街边流动交易,主要集中在老街口、金钟山脚、灵璧路、城乡结合部等地,这些地方要么人口密集、流动性较大,要么偏僻、人烟稀少,都便于毒品交易双方的迅速交易和离开,隐蔽性较强。
3.作案人员分布及构成特点。通过对涉案的136人进行分析,发现其中具有以下特点:
(1)作案人员以外省市人口和县城(含周边地区)人员为主。这也对应了毒品案件发生地特点,通过高速公路运输、贩卖毒品案件的作案人多为外省市人口,涉及河南、四川、陕西、昭通等省市。占据半壁江山的县城及城郊地区毒品案件的作案人员主要是县城及周边居住人口,也存在其他乡镇人员租住县城进行毒品犯罪活动的情况。除此之外,毒品犯罪涉及人员较多的乡镇集中在娜姑、迤车、者海三地。
(2)吸毒人员所占比重大。136人中有71人吸毒,占涉案人员的52%,以贩养吸的情况比较严重。
(3)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的作案人有犯罪前科的较多。136人中有犯罪前科的共有32人,占23.5%。其中累犯13人,毒品再犯9人,所涉及的犯罪前科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罪名上。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作案人均没有犯罪前科。
(4)作案人的年龄段较为集中,以18岁至40岁年龄段为主。18-30岁的作案人有63人,占总人数的47%,30-40岁的有39人,占总人数的29%,40-60岁的有25人,占总人数的18%。未成年人涉案较少,60岁以上老年人有8人。
三、 原因分析
从犯罪发生地域、罪名可将我县的毒品犯罪大致可以分为三类,即过境型、境内零星型、种植原植物型。
1.过境型毒品犯罪的发生与我县独特的地理位置有关,境内的G85渝昆高速公路属于云南省出滇入川的重要通道,是毒品运往四川、重庆、陕西等地的必经之路。
2.诱发境内零星型毒品犯罪发生的因素十分复杂,既有社会层面的作用,也有个体的相互影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会泽县城周边农村的土地被大量征收,出现大量闲散人员,加之部分人的是非观、价值观受到冲击扭曲,极易受经济利益的驱动铤而走险,这就为毒品犯罪提供滋生的土壤。同时,聚集的小群体容易相互影响,如果其中有吸毒者,其他人出于好奇、好面子、攀比等心理会跟风吸食,客观上扩大的毒品的销售市场,为毒品犯罪的发生提供巨大的生存空间。还有一点值得关注,即吸毒者和贩毒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一部分吸毒者主动转化为贩毒者,出现“以贩养吸”的现象。
3.种植原植物型毒品犯罪的发生应归结于村民对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认识不足,盲目迷信罂粟的药用价值,加之村邻之间相互影响,跟风种植。
四、 预防对策
1.对于过境型毒品犯罪,应当加大对渝昆高速公路客车、外地轿车、外省乘客的毒品查缉力度,对于打击此类毒品犯罪有重大作用。
2.对于境内零星型毒品犯罪的打击预防首先应当从源头上堵截毒品的流入渠道,加大对大宗毒品交易的打击力度,有效控制毒品流入我县境内;其次,建立零星贩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对办理的吸、贩毒人员逐一建立资料档案,进行信息上网入库,详细记录当事人的信息、统一管理,尤其是对于易转化高危人群重点监控,切实提高打击零星贩毒违法犯罪的实效;再次,抓好禁吸戒毒,消灭毒品消费市场;最后要针对毒品犯罪多发的重点区域或乡镇,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毒违法犯罪行为,对吸毒贩毒行为实行零容忍,净化社会环境。
3.针对种植原植物型毒品犯罪案件,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村镇和社区法制宣传,扫除毒品宣传盲区,让村民知晓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性、危害性和严重性,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