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唤新生
发布日期:2014-05-05 作者:谢丽后
——会泽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纪实
近年来,会泽县司法局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多措并举,狠抓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法律效果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建设平安会泽、和谐会泽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2014年3月底,会泽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27人,累计解除1480人,目前在册647人,其中:管制2人,缓刑497人,假释114人,暂予监外执行34人。累计撤销缓刑6人,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1人,警告38人次,变更居住地13人,再次犯罪3人,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仅为1.4‰。累计收到各监狱、法院、公安和司法局委托调查函、考察函和变更居住地申请函251份,调查返回251份。
统筹力量,多方配合
春风化雨,呼唤新生
实行“五抓”,从严管理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该局完善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考核奖惩、收监执行、死亡通报和期满解除等制度,成立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委员会和奖惩审核委员会,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调查、接收、管理、解除、奖惩等工作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二是抓好日常管理。该县各基层司法所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四个一”制度,即每周向司法所工作人员电话报告思想情况,每月到司法所书面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情况,每月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不少于8小时,每季度提交一份矫正小结,属于保外就医的矫正对象,每季度还需提交一份县级及其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
三是抓好方案制定。由于被矫正对象的罪名、刑种、年龄、工作情况不同,接受矫正的心理、态度也不尽相同,因此,该县各基层司法所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并在每次与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中,详细了解他们近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将这些情况记录在册,同时根据每个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矫正方案。
四是抓好档案建立。社区矫正对象自报到之日起,会泽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就为他们分别建立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各司法所对其管辖的社区矫正对象逐一建立工作档案,包含相关法律文书、矫正方案、监护人责任书和公益劳动、每月汇报、每季度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的详细记录,以及调查评估、居住地变更、请假审批表、病情证明等相关材料,同时在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E通”平台中建立规范的电子档案。
五是抓帮教。社区矫正过程,既是惩罚罪犯的过程,也是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过程。会泽县司法局鼓励社区矫正对象从失败中站起来,知错就改,不要把阴影藏在心里,要散发光和热,生命才有意义。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人文关怀,做到不放弃、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账。同时,针对部分矫正对象家庭困难的情况,联合民政等部门积极开展帮扶活动,在共同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同时,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使矫正对象感受到社会的温暖。该局还与乡(镇、街道)敬老院合作,建立了“会泽县社区矫正暨安置帮教基地——宝云工作站”,为社区服刑人员公益劳动提供了场所。通过组织公益劳动,培养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