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检察院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发布日期:2014-09-03 作者: 李燕 黎玮
8月28日,会泽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在迤车法庭集中出庭公诉五起被告人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并现场开展法庭教育,迤车镇27个村委会的党总支书记、主任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人民群众共50余人参加旁听。被告人包某某、雷某某、刘某某、李广某、李世某等5人均为家庭劳动妇女,因为牲畜治病或种植香料等原因在自家地里种植罂粟,且数量较大,超过500株,已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会泽检察院派驻迤车检察室干警收到此类案件后,高度重视,除按程序办理案件外,还到迤车镇多个村委会进行调查,了解到该地区不少群众都有自己种植罂粟苗食用或用于治病、观赏的习惯,虽然相关部门多次进行清理和处罚,但群众还是没有完全认识到种植罂粟的危害,更不知道种植罂粟可能涉嫌犯罪,致使种植罂粟的事时有发生。
检察干警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院领导汇报,通过与县法院沟通和协调,在迤车镇政府的支持下,将本该在会泽县法院审理的案件移到了迤车法庭公开审理,并邀请迤车镇27个村委会的党总支书记、主任旁听,同时也让当地群众方便旁听,使他们深刻认识到非法种植罂粟的社会危害性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庭审中,会泽检察院副检察长罗兴亚、迤车检察室主任刘寿勇担任公诉人,对5名被告进行了严肃的法律教育和禁毒知识教育,5名被告人听了公诉词后纷纷低下头,表示忏悔。法庭对3名被告作了当庭宣判,认为包某某、李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并处罚金12000元,雷某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期执行一年,并处罚金12500元。
庭审结束后,检察干警为参加旁听的村委会党总支书记、主任发放禁毒宣传手册,讲解禁毒知识,并让他们回去后给村里的群众讲一讲法律常识,说一说种植罂粟的危害性。在现场,一位村党总支书记感慨地说:“这次受到的教育太深刻了,我回去后一定向村民传达今天庭审的事,让大家都懂法守法,不做糊涂事。”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之际,会泽检察院本着便民、利民的执法理念,深入村组调查了解情况,亲自到嫌疑人家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宣传法制,为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营造了和谐健康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