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提升人大常委会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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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提升人大常委会履职能力

发布日期:2015-07-08    作者:周慧芬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给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大常委会作为履行监督职能的国家权力机关,肩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诸多职权,承担着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贯彻落实的重要责任,如何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切实提升履职能力。笔者基于几年来人大工作的实践,认为要提升人大常委会履职能力,加强党的领导和常委会机关自身努力二者不可缺    一。现就此两方面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加强党的领导,是提升人大常委会履职能力的前提和保证
  人大工作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贯彻实施,才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达到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目的。如何加强党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更好地依法履职,重点应从以下三方面加以重视。
  (一)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全局,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的常态化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
  一要以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重点,领导和协调好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确保“一府两院”工作在民主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要建立党委与人大常委会的常态化联系制度。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中的困难问题;规范党委重要决策、重大部署及重点工作及时向人大通报并听取意见建议制度;支持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党委及“一府两院”召开的有关会议及重要活动,及时全面掌握地方发展大局及工作动态,做到与党委中心及监督对象同频共振,相互支持,协调统一。三是要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给人大出题目,派任务,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作用,使人大工作与党委中心紧密结合,助推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四是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督促“一府两院”自觉接受并支持人大开展监督,运用好人大监督成果,使人大监督既推进民主法制进程,又助力“一府两院”工作,达到监督与支持的高度契合。
  (二)把人大制度及工作宣传纳入党委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对人大制度及人大工作的宣传,是党委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就目前情况看,党的主要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对人大制度及人大工作的宣传,更多局限于重大会议的浅表性、程式化新闻报道。全面、深刻、系统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任务,主要由人大工作者通过内部刊物在人大系统内部进行,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就人大工作论人大宣传自己说给自己听的尴尬窘境,难以达到让全社会都来了解人大制度及人大工作性质、地位、作用,从而自觉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的目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包括部分干部)对人大制度不了解不认识,不知晓人大机关的职责职能。这不仅陷人大工作于被动,更影响了人大制度的贯彻执行,影响了民主法制进程的推进,影响了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因此,党委要重视人大制度及工作的宣传,首先要充分认识做好人大宣传工作对于推进民主法制进程加强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大意义,把人大宣传工作纳入党委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站在更广阔的社会历史背景空间统筹谋划布置,改变人大宣传在人大内部自说自话的格局,使人大宣传工作走出人大,走向社会。二是在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要在准确宣传人大制度特点和优越性,人大及其常委会性质、地位、作用的基础上,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的做法和成效,提高人大制度及人大工作的影响力。三是要树立大宣传格局,在强化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等新型媒介,与时俱进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范围,提升宣传效果。
  (三)完善用人机制,建立党、政、人大机关干部之间的良性交流互动格局,建设高素质人大干部队伍,提高人大常委会履职能力
     长期以来,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年龄偏大,知识结构不尽合理,人大干部普遍面临一进人大就是一辈子的尴尬处境,容易产生“就是干死也就这点样子”的消极情绪,影响了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也给社会造成了人大机关就是养老的错误偏见,削弱了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和效能。虽然近年来有所改善,但仍与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极不适应。
     党委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首先要站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高度谋划人大干部配置,确保安排到人工作岗位的干部有过硬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及干事的能力激情。同时建立能进能出的双向流动机制,从根本上优化结构,激发活力,使人大干部有方向有奔头,从而保持足够的工作激情和动力。
  二是要站在干部培养的角度,建立党、政、人大机关干部之间的良性交流互动机制,形成各部门、机关之间干部合理流动,促进相互之间的了解支持,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鉴于人大工作的特殊性,可以尝试把人大机关作为培养干部民主法制意识,增强综合素质及依法履职能力的平台,有意识地把有培养前途的干部安排到人大机关作适当期限任职。因为,地方人大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职权职责,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要严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站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开展工作。这决定了人大工作者必须站在一个超越一般具体工作的高度思考问题,都要把具体的工作对象放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格局之中,结合其工作性质、所处的地位及与其它工作的联系等方方面面的情况,通盘考虑工作的重点和切入方式,依法得出全面、客观、科学的结论。这样的工作性质,对培养干部的系统思维、全局思维、法治思维及辩证思维有着独特的优势。有过人大工作经历的干部,因为深化了对国家政治体制的认识,经受了法律性和程序性极强的工作实践的历练,在依法办事、民主决策、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有着独到的优势,不论到了哪个岗位,必然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更加自觉地依法行政,更加自觉地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这对促进机关干部队伍的合理流动,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无疑具有现实和深远的意义。
  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工作者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努力提高履职能力
  (一)增强使命感,提振精气神,以高度的自信心和责任感理直气壮行使职权履行职能
     首先要摒弃“二线”、“橡皮图章”之类的错误思想,充分认识人大是站在民主法治建设的一线,和其它国家机关一道,为国家富强社会进步做着不同角度不同方式的努力。尤其是在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更是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人大制度是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依托和民主法制保证,只有人大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才会在民主法制轨道上顺利进行,四个全面的宏大工程才能更加顺利地推进。
  因此,人大工作者不能计较于工作的平凡和无闻,不能计较履职的路上没有鲜花掌声,不能计较辛苦的付出不会立竿见影,要认识到人大的性质决定了其工作成效,只能内在地体现于民主法制不断推进、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及国家民族强盛的伟大进程中,体现在社会文明进步的每一个细节。人大工作者要接受这一特点和现实,理直气壮地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坚守民主法治建设的阵地,由此找到工作的意义和价值。由此树立依法履职的责任和自信。只有树立了这个责任和自信,才能把人大工作与党委中心保持高度一致;才能站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科学谋划工作;才能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准确把握工作的重心;才能产生不断学习和创新的动力,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职责履行到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做出应有的贡献和成绩。
  (二)高标准高质量强化学习,全面提升人大干部队伍内在素质
  强化学习是提高常委会履职能力的基础性工程。人大工作既要立足国家宪法和法律,又要立足党委中心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给人大工作者提出了很高的能力素质要求。人大工作者除了具备一般国家干部最基本的政治思想文化理论水平之外,既要深度掌握国家宪法、法律,又要全面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既要精通人大制度及人大履职的方式方法,又要了解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实际。这决定了人大机关必须把学习作为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抓实抓紧。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建立学习的长效机制,保证学习有计划有步骤长期坚持。二是要创新学习方式,科学安排学习内容,保证学习的质量和效率。三是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推动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以会泽县人大机关为例,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立足换届伊始机关新人多需要迅速转变工作角色的实际,制定了每周一机关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制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及人大业务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学习,打好人大制度理论和法律基础。在完成这些基础性学习之后,及时创新由机关各委室轮流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学习内容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体探讨式学习制度,由各委室根据常委会履职实际及工作安排自主拟定学习内容及主题,并展开讨论,集思广益拓展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达到了学习与工作紧密结合,直接推动工作、推动创新的目的。几年来,该县人大常委会履职能力和社会声望不断提升,在每年一次的群众评议机关活动中,社会各界及群众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评分逐年提高,2012、2013年连续两年位居第一。
  (三)与时俱进探索新形势下人大履职的机制和方式,切实提高履职的效能和水平
  当前,我们的国家进入大变革大转折时期,无论是党的执政理念和执政方式,还是经济发展及社会管理方式,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革,这同样给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式,把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与党委的工作重点及地方经济社会实际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人大机关在民主法制及经济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是人大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要以提升履职实效为重点,努力推进履职机制和方式创新。要在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职责,完善细化各项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的基础上,重点在推动履职结果应用上下功夫,包括人大决议决定贯彻落实如何跟进、代表意见建议的督办方式如何创新、审议意见的交办形式及跟踪落实如何改进等等,都需要在工作实践中及时总结并研究改进。
  二要善于捕捉各监督内容和方式之间的内在联系,在监督的持续性及深度广度上下功夫,力求在监督中强化和体现支持,避免让社会和受监督对象产生见子打子、走过场、完成任务的看法,从而滋生应付心理,要报告报告,要答复答复,要看带你看,过后风景依然,山河依旧,不仅达不到推动工作的目的,更降低了人大的威信。要善于挖掘工作中的内在联系,选准重点持续跟进,直到取得成效。
  还是以会泽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为例:2013年,该县人大常委会在督办代表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议案中,进一步了解到城市管理中存在管理机制不顺导致管理质量差效率低群众不满意等问题,及时将担负城市管理职责的住建局列为2014年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评议的部门之一。通过评议,提出了加强城市管理的一系列意见建议,促成了管理机制的完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县城环卫及城管工作职能陆续下移街道社区,县级职能主管部门与街道社区紧密协作,整合调动各方力量,县城环境卫生及市容市貌在短时间内得到改观,获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在跟踪问效过程中,常委会敏锐地体察到新形势下县城建设管理工作中一些深层次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引起重视的地步,进一步将县城建设管理工作列为2015年常委会审议议题之一,在听取县人民政府县城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前,启动了对县城建设管理工作的调查。至此,各相关部门对人大的监督另眼相看,高度重视,放下包袱敞开胸怀一起探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真正达到了监督与支持互为前提、同心共振推动工作的良性态势。
  三要建立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与对口联系部门的良性交流互动机制,增强人大干部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脉搏的能力。可以探索由对口部门定期和人大相关工委交流工作情况,工委干部列席对口联系部门的重要会议并以调研学习的姿态适当参与一些必要工作的机制,促进相互理解支持,达到既全面深入体察实情,又增强能力水平的目的,为常委会准确选定监督议题,深度提出监督建议,为提高监督实效奠定基石。
  四要与时俱进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履职能力。通过建设人大网站及手机客户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现代信息手段,拓宽与人民群众的双向交流互动渠道,广泛搜集社情民意,集中人民智慧,了解人民诉求,有的放矢地依法履行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