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干部必须做到讲政治守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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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干部必须做到讲政治守纪律

发布日期:2015-10-12
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杨文荣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必须讲政治、守纪律,把讲政治、守纪律作为合格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标准,并就领导干部如何讲政治、守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在守纪律上作表率。人大干部能不能自觉做到讲政治、守纪律,体现了一种品德和修养,更表现了一种政治上的清醒与成熟。我们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讲政治、守纪律,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讲政治、守纪律是从严治党的基本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大力加强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纪、法律法规等在内的制度建设,增强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党的十八大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不久,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强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中国共产党章程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此后无论是到各地考察还是在中央主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讲政治守纪律。讲政治、守纪律,内涵丰富,涉及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各个方面,二者相辅相成,是一个有机整体。讲政治是守纪律的前提和灵魂。守纪律最基本的就是要守政治纪律。讲政治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规范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人大工作讲政治,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接受党的领导,就是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好人大工作。守纪律是讲政治必须坚守的底线。有了铁的纪律,人心才不会散、队伍才不会软、力量才能整合、工作才能前进。具体到人大工作,守纪律最重要的就是依法履职。讲政治、守纪律,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纯洁性、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需要,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党员领导干部立身之本、从政之要。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严肃处理了一批领导干部,他们严重违法违纪的根源就在于放松了自我要求,无视党纪国法,不讲政治纪律,背离“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在新形势下,我们要以他们为反面教材,深刻认识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讲政治、守纪律作为做人做官的座右铭。
   二、领导干部必须讲政治、守纪律
  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不讲政治,就等于没有灵魂。讲政治是对领导干部第一位的要求,政治上的明白是最大的明白,政治上的成熟是最好的成熟。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服从组织决定,听从组织安排,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顾全大局,克服本位主义、个人主义,坚持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个人利益服从大局利益、局部利益服务整体利益。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明辨是非,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作斗争,做党的理论的忠实实践者,路线方针的坚决执行者,政策原则的坚定维护者。守纪律才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深刻认识遵守党的纪律就是服从党和人民的意志,就是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从而自觉维护和遵守党规党纪,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坚守廉洁从政底线,带头遵循法治原则,带头规范行权用权,坚持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离开了纪律的约束,工作就会出问题,为官就会犯错误。要懂纪律、守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科学决策,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营造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以上率下形成行为自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带头讲政治、守纪律,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到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对人大事业满腔热忱。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依法履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扎实抓好“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不断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作风持续转变。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 “十项规定”的要求,自觉维护风清气正、崇尚实干、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人大工作必须讲政治、守纪律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人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建设“现代工业强县、文化旅游名县、扶贫开发特色县、高原生态魅力县”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必须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要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委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置人大工作于县委领导之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紧扣我县总体发展思路开展人大工作,善于把县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成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推动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要从制度上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机制,规范重大事项的提出审查、调查研究、请示汇报、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公布实施、保障执行等程序,把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过程作为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过程,使决议决定形成的程序更加规范、内容更加明确、意见更加可行。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县委意图,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事任免程序,通过任前了解、法律知识考试、审议发言等程序,了解掌握拟任人员的基本情况,把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人任命到领导岗位上,为全县地方国家机关正常运转提供组织保障。要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要紧紧围绕全县工作中心、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监督,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调查、视察、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具体的监督工作中,把选准监督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审议质量、落实好审议意见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来抓,切实促进“一府两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强化人大代表的政治意识、法纪意识和规矩意识,多途径提升代表素质,多形式搭建履职平台,多措施保障代表履职,使人大代表真正成为政情民情的知情人,民意民利的代言人,尽职尽责的当家人,创新创业的领军人,团结和谐的带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