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职责
(1993年12月18日会泽县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8年12月18日会泽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修订,2009年1月19日会泽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再次修订)
人大常委会主任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集体智慧,使县人大常委会更好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行使好各项职权。
二、抓好县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思想、组织、制度、纪律、作风和勤政廉政建设,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从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按照法律程序和民主程序,主持开好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
四、统筹、协调、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各工作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
五、主持县人大常委会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联席会议,加强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的沟通和联系,形成相互理解,共同配合,积极支持的良好氛围。
六、做好重大问题向县委请示报告的各项工作。
七、指导好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代表小组开展工作。
八、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每年到基层进行调查研究的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九、加强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督促检查,处理、接待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十、抓好挂钩联系工作。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积极主动地协助主任开展工作,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认真做好主任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按时出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真参加各项议案和报告的审议,履行好表决权。
三、依法和其他组成人员联名提出议案。
四、抓好分管委室工作,做好分管委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其业务水平。
五、根据主任会议的安排,组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
六、按照分工范围,联系和指导好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
七、抓好挂钩联系工作。
八、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每年到基层进行调查研究的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人大常委会委员工作职责
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应围绕会议议题就地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有关情况,为参加会议做好充分准备。
二、按时出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履行好表决权。
三、依法联名提出议案。
四、经常联系本系统(选区)、本单位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加所在代表小组的活动,了解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向县人大常委会或有关部门反映。
五、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安排,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了解掌握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工作情况,协调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
二、负责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的文秘、会务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三、负责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要点、规章制度、领导讲话、综合性文本及有关文件的草拟工作。
四、承担法律宣传和人大业务培训任务,研究总结我县人大工作的经验,办好《会泽人大》杂志、《工作通讯》及宣传橱窗,编印好《会刊》、《文件汇编》及有关资料。
五、按照文件的登记、打印、收发、传阅、保管、归档、清退等各项制度的规定,做好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文书、文印、电脑管理、档案和保密工作。
六、负责县人大常委会的信访工作,督促信访室认真处理和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七、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财务、后勤管理、安全保卫、车辆调度管理等工作,做好对外联系、接待工作。
八、负责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的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
九、协同工作委员会办理好县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十、广泛联系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及时反映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十一、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上级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加强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联系,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指导。
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本工作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二、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和主任会议的安排,组织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
三、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属本工作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议案或报告进行调查研究。
四、对相关工作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五、负责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
六、加强与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联系,沟通思想,了解情况,督促其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好意见和建议。
七、加强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联系,按照职责范围,对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进行指导。
八、办理好县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本工作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九、广泛联系县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及时反映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十、办理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分管副主任和上级人大常委会对口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