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人大出台决定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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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人大出台决定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发布日期:2018-05-28    作者:杨 龙
      新形势下,会泽县人大常委会与时俱进、夯实基础、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于近日出台了《会泽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把如何高效务实开展人大工作作为一项新课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决定》共分4章、17条。在加强政治建设方面,包括坚持党的领导、恪守政治责任、坚持集体行权、加强党的建设等,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坚决拥护核心、维护核心、紧跟核心的高度自觉,坚定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县委的主张和意图,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发挥人大党组和常委会党员委员的表率作用;在加强能力建设方面,包括提高学习能力、提高调研能力、提高审议能力、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整体合力等,强调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提升人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开展工作的能力,做到学以致用,用有所成;完善常委会集体学习制度,注重调研能力和审议能力提高,全面提升常委会履职能力;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包括坚持求真务实、着力创新履职、密切“双联系”、发挥表率作用等,强调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和新机制,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注重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指导,提升监督实效;在加强纪律建设方面,包括强化廉政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注重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等,强调要通过廉政教育,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省市县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上级工作部署在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始终按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始终把权力运行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坚持为民用权、依法用权、阳光用权,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的信任。
      《决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心。常委会将练好履职内功,提升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行动自觉,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为推进会泽决战贫困决胜小康实现跨越发展贡献人大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