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党组自身建设
发挥好核心领导作用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体现了执政党实施领导的普遍要求,反映了执政党领导国家的一般规律,其根本目的和出发点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保证国家的人民民主专政性质,保证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国家权力机关转化为国家意志,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稳步推进。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坚持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是县委的派出机构,受县委领导,对县委负责。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委对人大工作实施领导的主要途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不仅要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坚决执行县委的决定,维护县委的权威,正确体现党的主张,还要不断教育、引导在人大工作的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在实际工作中才能真正实现尽党员之责与尽岗位职责的有机结合,真正做到遵守党的纪律和履行法律规范的“两到位”、“两推进”。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坚持和依靠县委的领导,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发挥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党员的作用,团结党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工作,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落实,努力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高兴”,体现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
发挥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不断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党员队伍的组织建设,发挥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的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水平。一是不断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自觉用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人大工作;二是自觉地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切实提高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三是转变作风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四是按照建立科学、规范、有序、高效的机关工作秩序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的各项工作制度,并认真加以落实,推动常委会和机关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机关工作水平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本文摘自会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文荣《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人大党组在做好人大工作中的作用》